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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与制备
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配制香精,在焙烤制品、含醇饮料、水果冰品、软糖中使用限量为0.5~1.0mg/kg;无醇饮料0.05~0.10mg/kg;胶姆糖0.1~5.0mg/kg;硬糖0.5~2.0mg/kg;乳制品1.0~3.0mg/kg。其毒性为GRAS(FEMA),在食品中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时,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
食品用香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