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-85-1 甲酸香草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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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说明
危险性类别:经皮刺激 类别2,皮肤致敏物 类别1B。WGK Germany:2,RTECS号:RH3480000,TSCA listed,存储类别:10 - 可燃性液体。毒性:大鼠经口LD50为8400mg/kg(Food and Cosmetics Toxicology. Vol. 11, Pg. 1073, 1973)。
用途与制备
主要用于配制黄瓜、蔬菜类香精和李、柑橘类香精;也用作玫瑰、野百合等香精的调合香料,用于熏衣草、古龙、花露等香精。可通过皂化值法或酯含量测定法分析含量,ADI 0.25mg/kg(CE),LD50 8400mg/kg(大鼠经口),FEMA使用限量为软饮料14mg/kg等。
食用香料; 日化香精
路线1:酯化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