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45-8 10-十一烯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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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说明
运输信息:常温运输。危险描述:危险品运输编号NA1993,WGK Germany:2,RTECS号YQ2835000,TSCA listed,危险等级CBL,海关编码29121900,存储类别10 - 可燃性液体,危险性类别:危害水生环境-长期危害 类别3,经皮刺激 类别2,皮肤致敏物 类别1B,毒性:rabbit,LD50,skin,> 5gm/kg (5000mg/kg),Food and Cosmetics Toxicology. Vol. 11, Pg. 479, 1973。
用途与制备
10-十一烯醛被GB 2760-19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,主要用以配制椰子、牛奶和乳脂等型香精及柑橘类水果型香精。按醛测定法(OT-6)测定含量,试样量1g,当量因子(e)取84.14。毒性GRAS(FEMA),FEMA(mg/kg):软饮料0.05~1.0;冷饮0.20;糖果0.20,FDA§172.515,2000规定适度为限,食品用香料在食品中使用时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。
化学合成; 生命科学; 香精香料
路线1: 10-十一烯酸与甲酸通过与二氧化钛反应而得;路线2: 由十一烯酰氯还原而得;路线3: 由7-羟基壬酸与50%硫酸共煮,进行分子重排而得;路线4: 在吡啶存在下,由庚醛与丙二酸缩合成壬烯酸,再与硫酸共热以内酯化而成。